广西二轻技师学院,广西职业技术大学,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中医药局等六部门关于举办第三届广西药膳大赛的通知》(桂中医药发〔2026〕12号)精神,为做好相关工作,经研究,定于2026年9月上旬在南宁市举办第三届广西药膳大赛区直单位初赛(以下简称“区直单位初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直单位初赛目标
通过组织举办区直单位初赛,持续提升“桂药膳”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推动药膳产品向时尚化、标准化、多样化、产业化发展,营造“中医生活化、药膳零食化”社会氛围,选拔出个人赛选手、团体赛队伍代表区直单位参加第三届广西药膳大赛决赛。
二、区直单位初赛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26年9月10日—12日。
(二)地点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下洲路5号)。
三、区直单位初赛报名时间及方式
区直各有关单位填写《个人赛参赛报名表》(附件1)、《团体赛参赛报名表》(附件2)、《自带物品申报单》(附件3)、《区直单位初赛参赛信息汇总表》(附件4),请区直各有关单位将相关报名材料于2026年8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
四、参赛单位及人员
(一)区直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人员。
(二)区直各有关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有关单位人员。
(三)自治区中医药局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认定的称号获评单位、定制药园、康养人才培训基地、药食同源培训推广中心等相关单位人员。
(四)其他有志于从事药膳产业开发的区直企事业单位人员。
(五)在自治区民政厅依法登记的相关行业社会团体组织(含协会、学会、研究会等)推荐企事业单位人员。
个人赛选手、团体赛队伍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个人赛报名须以参加团体赛为前提,不接受未报团体赛的单位单独报名个人赛。
五、区直单位初赛内容
(一)竞赛形式
区直单位初赛设个人赛与团体赛,比赛分别进行。
1.个人赛。每支参赛队选派2名选手参加。选手可以是参加团体赛的选手也可另外选派。
2.团体赛。按照单位组队,允许多单位联合组队。每个单位只能选派1支参赛队,每支参赛队设4名参赛选手,1名领队,1名联络员。
(二)竞赛内容
区直单位初赛依据中医药基础理论,以药食同源原料与特色食材为核心,运用规范器具与烹调技法制作药膳。
1.个人赛。按照中式烹调师(药膳制作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要求命题。个人赛中每支参赛队选手为2名,每位参赛选手需独立完成3个药膳品种:热菜1道、冷菜1道、汤品1道。个人赛成绩由理论知识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两部分构成,实行百分制,其中理论知识竞赛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竞赛占总成绩的70%。竞赛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由大赛组委会另行公布。
2.团体赛。按照中式烹调师(药膳制作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以及团体标准T/GXAS 1186—2025中医药膳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工作规范要求命题。团体赛中每支参赛团队设4名参赛选手,协作完成5道药膳作品:热菜1道、汤品1道、面点1道、茶饮1道、自选菜品1道。团体赛成绩由三部分构成:理论知识成绩(取4名参赛选手理论考试成绩平均分)占20%, 技能操作成绩(取5道药膳作品技能操作成绩平均分)占70%,陈述答辩成绩占10%,满分为100分。
六 、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
根据个人赛理论知识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总分,按参赛人数5%、10%、15%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其中:
1.个人一等奖:个人赛参赛人数的5%;
2.个人二等奖:个人赛参赛人数的10%;
3.个人三等奖:个人赛参赛人数的15%。
(二)团体奖项
根据团队理论知识竞赛和实际操作竞赛总分(理论20%+实操70%+陈述答辩10%),按参赛队数10%、15%、25%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其中:
1.团体一等奖:参赛队数的10%;
2.团体二等奖:参赛队数的15%;
3.团体三等奖:参赛队数的25%。
(三)优秀组织奖
对在大赛组织、参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七、其他事项
(一)鼓励具备产业化基础的药膳作品报名参赛,展示药膳成果转化与产业应用成效。
(二)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校、职业院校联动企业联合组队参赛,以产学研企深度协作助推药膳市场化、产业化发展。
(三)各区直参赛队原则上要求团体赛统一着装(服装自备,无单位标识)。个人赛和团体赛所用食材由各参赛队自行准备,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的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品种;炊具(电磁炉)、盐、酱油、醋、食用油等调味料统一由区直单位初赛承办单位提供。
(四)南宁市外区直单位参赛人员,区直单位初赛期间食宿费自理、往返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五)请广西二轻技师学院、广西职业技术大学、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做好相应的服务保障工作。
未尽事宜,敬请联系。
1. 承办方会务相关负责人: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麦芳,13977193170
广西职业技术大学:李哲峰,13100515755
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苏艳,13687713238
2. 主办方相关负责人:
自治区中医药局:曹香港,0771-2615182
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蒋志敏,18977981327
邮箱:zyjghcy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