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二轻技师学院
2024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二轻技师学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二轻技师学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为直属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办于1956年,是自治区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全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广西双优校建设单位和首批广西技工教育科研实验学校,是一个集技工学历教育、高技能人才培养、岗位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开发、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指导于一体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基地。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机构设置为:办公室、财务科、教务科、总务科、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和学生管理科(保卫科),共6个科室。为了更好地满足学院教育教学需求,学院设立有12个教辅机构。另按有关规定设置有党委办公室(下设新闻中心),团委、纪检监察室、工会。
第二部分: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7563.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63.4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71.94万元,下降3.4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55.3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1.40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财政对项目投入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事业收入1252.6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37.72万元,下降37.06 %,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整了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将短期培训收入从2023年的“事业收入”科目调整至“其他收入”科目,且2024年的学费上缴比2023年减少,致使事业收入比上年减少幅度较大。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其他收入655.5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37.18万元,增长453.85%,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整了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将短期培训收入从2023年的“事业收入”科目调整至“其他收入”科目 ,致使2024年其他收入比2023年大幅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5.6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大于本年支出,无须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资金缺口。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6.1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初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7563.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483.91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43.24万元,下降7.9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6097.86 万元:主要用于学院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教学管理工作任务,保障教育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702.46万元,下降21.8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均比上年减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55.2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编职工养老保险开支及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开支。较2023年度决算增加942.74万元,增长443.73%,主要原因是2024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比2023年增加787.57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类)113.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0万元,增长160.4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7.2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48万元,增长65.7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5.结余分配 41.61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1.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支相抵余额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37.9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7.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37.96万元项目支出列支结转到2025年使用。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17.3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55.48万元,下降4.35%。其中:基本支出2435.59万元,项目支出3181.77万元。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72.85万元,支出决算为561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7%。
(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年初预算为4061.64万元,支出决算为427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5%。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所产生的各项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年中追加了技工学校免学费资金、国家助学金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5.46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49%。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从项目资金中调整增加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从项目资金中调整增加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0.96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年中追加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和自治区级世界技能大赛项目集训基地项目资金合计900万元。年终收回资金16.54万元,另有32.50万元结转到2025年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53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年中追加了离休人员的死亡抚恤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4.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37%。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开支。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从项目资金中调整增加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1.6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73%。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支。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从项目资金中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5.5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9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9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离休人员抚恤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0.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0.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1.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2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1.1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99.1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学院公务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项目13个,项目支出总额3135.78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3个,本级项目支出3135.7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481.7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9.2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47.25%;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619.0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3.08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51.63 %;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1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34.9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69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12%,该项目为“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项目”,因2024年未执行,结转至2025年使用。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清晰、准确、合理,需进一步改进与完善。原因为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人员变动大,编制水平参差不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项目绩效目标编报能力;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提高资金使用率。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自评得分为93.08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执行数为667.50万元,完成预算的95.36%。项目绩效目标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3〕161号 )和《就业领域工作规划及资金分配方案》等文件要求,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主要根据项目法分配资金,通过竞争性评估确定支持对象,用于建设支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一是建设制冷实训室、智能制造实训室、数控多轴加工实训室共3间,二是提交高技能人才培训需求调研报告、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高技能人才培训一体化课程标准共9份;质量指标是设备质量验收及软性建设材料验收合格率≥95%;时效指标是项目完成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前;成本指标是项目成本70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是满足多轴加工、制冷、智能制造人才培养需求≥13人;满意度指标是教学(含教师、学生)满意度≥90%。该项目均达到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软性建设未完成本项目32.50万元结转至2025年使用;二是社会效益指标超出设定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绩效指标的设置,避免指标值设置不合理、指标值设置过低等情况的发生,尽量使用定量指标;二是提高资金使用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