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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15 年本科院校对口 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3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桂教高教〔2015〕25 号
 
关于做好 2015 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区教育发展大会精神,深入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15 年我区将继续实施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
 
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梧州学院、钦州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等 6 所院校参加 2015 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15 年度普通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招生总计划为 2220 人,各校计划单列,不占用 2015 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三、试点专业
 
本科院校的本科招生专业必须对口招收同一专业类的中职毕业生,不能招收其他专业类的中职毕业生(详见附件 1)。 
 
四、报名、推荐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了我区 2015 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向上,品学兼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作为推荐报名的对象:获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取得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者。
 
中职专业所在大类方向应能够基本对应招生的本科专业,否则不能参加报名。
 
(二)报名、推荐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 5 月 15 日前向所在中职学校提出申请,各有关中职学校按本校应届毕业生 10%的比例,以中职阶段综合排名为依据择优推荐,综合排名计算方式及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校长实名于 5 月 25 日前向试点本科院校推荐,同时将推荐名单报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统一在广西职业教育网、广西八桂职教网(网址:www.ep12.com)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三)推荐材料及要求。
 
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12 年度中职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获奖材料复印件、中职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所有材料均使用 A4 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职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各有关中职学校将以上材料按考生排名顺序及推荐学校分别装订成册。各试点本科院校接收中职学校推荐考生的材料截止时间为 5 月 25 日。
 
(四)资格审核。
 
各有关本科院校须于 6 月 2 日前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并在本校网站公布符合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要求
 
(一)试点本科院校的考试是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有关高校须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安全和良好的考风考纪。
 
(二)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科目设置及相应考试形式。根据学校自身特色及招生专业的培养要求,着重对学生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查。其中文化素质考试采用联考的方式,由广西师范大学牵头组织;职业技能考试由试点本科院校根据学校招生专业自主设置,不同试点本科院校招收同一专业应协商建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互认机制。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免参加本科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三)所有考试应在 2015 年 6 月 15 日之前完成。
 
(四)由于今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启动晚于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部分已参加了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仍可以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高职单招、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和普通高考统考录取之前,一旦录取即不能换录。因此,考生在报考时应慎重选择。没有被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高职单招、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或普通高考统考录取。
 
六、录取程序
 
(一)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领导下,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各试点院校组织实施。
 
(二)各有关本科院校根据文化素质测试结果商定统一的文化课合格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的分专业分数线由组织测试的院校自行划定。分数线划定后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三)各有关本科院校负责制定本校的录取原则,在文化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双上线的前提下,确定综合成绩的折算办法,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公示。
 
(四)6 月 20-22 日将拟录取考生信息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上报网址为:教育网 http://210.36.254.47:7001/beian/  非教育网 http://218.65.204.247:7001/beian/。经审核批准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各校须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向未经审核批准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对同时被多所院校录取的考生,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告知有关院校,由院校之间协商并征得考生同意后确定最终录取院校,最终录取院校必须保留考生亲笔签字的确认书。若考生向多所院校出具就读确认书干扰录取工作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学籍管理
 
为实行对口培养,升入本科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由本科院校
 
整建制单独编班开展教学。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
 
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
 
遇。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试点本
 
科院校发放本科学历证书。
 
八、教学计划
 
各试点高校主导,协同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以培养高级应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以贯通中职和应用型本科教育为途径,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和考试考核办法,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科学制定专门的对口教学计划。 各试点高校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计划,必须征求有关中职学校意见,并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附件:1.2015 年普通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
 
应届毕业生试点工作招生计划
 
2.2015 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新生备案信息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5 年 5 月 7 日
 
 
附件 1
 
2015 年普通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
 
应届毕业生试点工作招生计划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化(机电一体化,职教师
资班)
桂林电子科技
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
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
大学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对应中职学校专业大类(技工学校专业)
 
合计
2220
 
 
广西师范大学
小计
500
 
 
学前教育
50
4
教育类、文化艺术类(幼儿教育)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60
4
交通运输类、加工制造类(机械类、交通类)
旅游管理
60
4
旅游服务类(服务类)
会计学
90
4
财经商贸类(财经商务类)
秘书学
50
4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电脑文秘、商务文秘)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0
4
信息技术类(信息类)
服装与服饰设计
80
4
轻纺食品类、文化艺术类(轻工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
60
4
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农林牧渔类(机械类、电工电子类、交通类)
桂林电子科技
大学
小计
470
 
 
机械电子工程(应用型)
170
4
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类、农林牧渔类、交通运输类、旅游服务类
(机械类、电工电子类)
网络工程(应用型)
170
4
信息技术类(信息类)
物流管理(应用型)
130
4
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农林牧渔类、交通运输类(财经商贸类、交
通类)
 

注:1.“对应中职学校专业(技工学校专业)”此列括号外为中职学校对应专业大类,括号内为技工学校对应专业或专业
大类。
2.此表仅列出对应本科招生专业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的专业大类,考生所报考本科专业应与中职学校(技工学校)
专业核心课程具有明确的相关性。
 
 
—8—
广西中医药大
学
广西中医药大
学
广西中医药大
学
梧州学院
梧州学院
梧州学院
桂林航天工业
学院
桂林航天工业
学院
桂林航天工业
学院
钦州学院
钦州学院
钦州学院
钦州学院
钦州学院
广西中医药大
学
小计
350
 
 
护理学
200
4
医药卫生类(护理)
针灸推拿学
80
5
医药卫生类(医药类)
药学
70
4
医药卫生类(医药类)
梧州学院
小计
3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00
4
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农林牧渔类(机械类、电工电子类、交通类)
学前教育
100
4
教育类、文化艺术类(幼儿教育)
软件工程
100
4
信息技术类(信息类)
桂林航天工业
学院
小计
300
 
 
通信工程
100
4
信息技术类(电工电子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00
4
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农林牧渔类(机械类、电工电子类、交通类)
汽车服务工程
100
4
交通运输类、加工制造类(交通类)
钦州学院
小计
300
 
 
物流管理
80
4
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农林牧渔类、交通运输类
(财经商贸类、交通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
40
4
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化工类、轻工类)
电子信息工程
80
4
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财经商贸类(电工电子类、信息类)
物联网工程
50
4
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信息类)
市场营销
50
4
财经商贸类(财经商贸类)
 

 

  
 
附件 2
 
2015 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
 
新生备案信息标准
 
 
序号
字段名
字段类型
字段长度
备注
1
KSH
字符型
14
考生号
2
BALB
字符型
3
备案类别
3
XM
字符型
8
姓名
4
YXDM
字符型
5
院校代码
5
YXMC
字符型
40
院校名称
6
ZYDM
字符型
6
专业国标代码
7
ZYMC
字符型
30
专业名称
8
CCDM
字符型
1
层次代码
9
XZ
字符型
3
学制
10
LQRQ
日期型
8
录取日期
11
ZF
数值型
3
总分
12
KM1
数值型
3
考试科目 1
13
KM2
数值型
3
考试科目 2
14
KM3
数值型
3
考试科目 3
15
KM4
数值型
3
考试科目 4
16
KM5
数值型
3
考试科目 5
17
KM6
数值型
3
考试科目 6
18
KM7
数值型
3
考试科目 7
19
KM8
数值型
3
考试科目 8
20
KM9
数值型
3
考试科目 9
21
KM10
数值型
3
考试科目 10
22
BZ
字符型
3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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